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女子顺手牵羊偷手机 获刑受罚后悔莫及
  发布时间:2016-10-09 10:58:39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 女子鞋店买鞋不成,出门后顺手牵羊偷他人手机获刑后悔莫及。近日,洋县法院审理了该案,一审以盗窃罪单处被告人石菲菲罚金3000元。

  2015年8月3日20时许,石菲菲在洋县某鞋店买鞋,后因没有看到合适的,她从鞋店出来准备骑车离开时,发现杨澜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踏板摩托车前车筐内放着一部白色手机,石菲菲趁四周无人之机将该手机盗走后更换手机卡供自己使用。案发后所盗手机已追回发还失主。经鉴定,该手机价值28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菲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手机一部价值28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在审理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佛坪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