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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行进中行李箱门打开伤人,马虎大意也担责
作者:张海 马龙  发布时间:2015-06-18 11:34:51 打印 字号: | |
  客车行驶前未检查车箱门,行驶中车厢右侧行李箱门自动打开,恰逢一行人从车旁经过,结果造成行人受伤。6月18日,汉中市佛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

  王贤亮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由西安开往佛坪县陈家坝镇,由于行驶前未检查车厢门,车辆行驶至佛坪县陈家坝镇街道时,车辆右侧行李箱门自动打开,造成正在街道边行走的洪继伍受伤。此次事故经汉中市佛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贤亮负全部责任,洪继伍无责任。因涉及保险公司,案件当事人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及时处理此案,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保险公司进行协调,但原告与保险公司对其实际损失认定不一,致调解未果。后办案法官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据,结合此次事故的责任认定,及时作出判决。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洪继伍各项损失5830.60元。

  法官寄语: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所幸没有造成多大的损害,如果车辆在高速行驶过程中车厢门打开造成的后果将不敢想象。倘若王贤亮在驾驶车辆之前能够仔细检查车门以及车厢,这起交通事故就不会发生。祸事其实只是一念之间,车辆行驶前必须检查车门及车厢,只要我们多一份细心,多一份谨慎,只要心系平安,这样的事故就不会重演。(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网络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