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快一个月了,家里老小都等着回家过年呢,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咋办哩,真的谢谢你们。”拿着33000元钞票的张全福对法庭工作人员说。日前,因运输合同引发的纠纷,事成水火的当事人双方在佛坪法院大河坝法庭干警的悉心调解下,最终达成协议并当即履行,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渭南籍货运司机张全福等6人受雇于中水十五局引汉济渭一施工队陈强委托为其运送设备,货运合同载明货到后陈强一次性支付运费30000元。张全福等将设备运送至目的地佛坪县大河坝镇后,收货人陈强因已支付4000元装车费为由,要求在运费中扣除,双方协商未果,矛盾激化,迫使货运方3辆车停运2天,货运司机遂致电法庭求助。法庭干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在大河坝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派出所干警的极力配合下,控制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便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法庭干警通过法律法规的讲解,辅以细心的诚信教育、耐心的情理说服,陈强意思到自己理亏,表示愿付30000元的运费及3000元的停运损失,并现场履行。
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文中人名及单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