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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审判 无私铸法魂
————佛坪法院刑庭庭长李军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王亮  发布时间:2013-05-17 14:14:04 打印 字号: | |
  • 举办审判管理培训会
  •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
  • 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5月10日,在佛坪县2012年度全县目标责任考核总结暨劳模表彰大会上,佛坪法院刑庭庭长李军荣获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一、践行宗旨、爱岗敬业

  “法律是严肃的,法律同样也是温暖的,作为一名法官,我更希望当事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李军说。

  “法官的目标不是调解或判决,而在于让更多的当事人来理解法律、遵守法律。”李军说。

  “法官要有良知,只有在全社会建立起诚信体系、全体公民都具有法律意识,整个社会才能不断变得和谐,整个国家才能更加的强大。”李军说。

  有人说刑事法官是清贫的,有人说刑事法官是艰辛的,也有人说刑事法官是冷酷无情的,而在佛坪法院刑事审判庭有一位刑事法官,他走路又轻又快、脸上常挂着笑容,对待当事人热情和气,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能够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赤诚,献给了他心爱的审判事业,被佛坪当地百姓亲切的称为“李庭长”。

  佛坪县是位于秦岭南麓大山之中的一个小县,辖区人口不足4万人,境内有国道108穿城而过。多年来,李军同志自始至终坚守在审判一线,他先后担任法庭、民庭庭长,2010年4月,被任命为刑庭庭长。因法官短缺,刑事、审监、行政三庭合署办公,加之,佛坪县看守所自2006年拆除以来,至今仍在修建之中,案件被告人均羁押外县,从联系开庭地点、组织庭审人员到最后送达判决书等要往返外县几次,需要投入比常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

  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无论在任何岗位上,他都能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对待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并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自身司法能力,确保自己办理的每起案件均能体现公平正义。担任刑庭庭长期间,他带头学习最高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及两院三部《关于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确保量刑过程公开,量刑结果公正。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出台之后,他积极带领全院干警一起学习法律,进行理论探讨,并在全院开展了新刑诉法的专题讲座,受到了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为了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能力,李军同志在县党校给全县人民调解员讲解了人民调解法的内容,并结合自身办案经历传授了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以及在调解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相关对策,使全县人民调解员受益匪浅。

  二、情系百姓,司法为民

  “你们不光要学法,更要善于用法。要善于用学到的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公打你,不能白打,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约束。”2012年3月8号,李军在佛坪县岳坝镇狮子坝村妇女座谈会上积极普法。

  “一村一法官,法院给你们村派来法官是帮助你们解决问题的,有矛盾纠纷上门给你们解决,请记住我的电话,及时和我联系。”在开展“一村一法官”的专项活动中,李军同志身先士卒,对自己负责的自然村排查走访,积极上门化解村民纠纷,保证纠纷不出村。定期到村里走访,并且将印有自己姓名及电话号码的小卡片发送给每一位村民,确保“一村一法官”不流于形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在2012年刑庭共审理刑事案件中,李军同志主审的案件占到全庭案件总数的86.7%,占全院案件数量的14.6%。他所审理的案件,大多为院里较为疑难、复杂案件,无上诉上访案件,案件息诉服判率较高。在审理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李军同志始终坚持调解优先,注重案结事了。在他审理的曾某、龙某诉唐某、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件判决后,他主动与被告及唐某联系,督促被告及时将赔偿款履行到位。为防止龙某、曾某婆媳俩为分割赔偿款再起纠葛,在领取赔偿款的过程中,他主动作二原告的工作,促使她们案外达成协议。在肖某诉胡某伤害一案中,自诉人肖某与被告人胡某相邻而居,且系亲戚关系,因胡某家饲养的家禽将肖某家的油菜损坏,两家发生口角,引起厮打。胡某将肖某耳膜打穿孔,造成肖轻伤。考虑到案件双方的特殊关系,李军同志主动到案发地开庭审理,并通过双方的亲属做工作,讲请亲、法理,促使被告人当庭向自诉人赔礼道歉,并主动赔偿自诉人5000元损失,自诉人撤回对被告人的控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廉洁自律、不断进取

  李军同志作为法院党组成员,除了审理案件外,还负责综治工作,并代管审监庭业务。今年5月,在省法院开展的“万件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他带领全院10多名干警一起对全院2012年所审、执结的所有案件逐一进行自查,找出问题、查漏补缺,促进了全院的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在抽查活动中,省法院案件评查组对我院的案件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

  写作是李军的爱好。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他还不断加强宣传报道工作,2012年共撰写宣传报道15篇,涉及法律理论探讨、案件分析等内容。此外,李军还非常注重法律宣传工作,定期送法下乡、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向人民群众宣讲法律,不但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敬畏,而且使人们掌握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多年来,李军同志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廉政自律、秉公办案,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在案件审理中依法办案、秉公执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法官形象。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在18年的司法实践工作中,用兢业克己、尽职尽责、热情勤恳的工作态度,诠释了新时期一名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来源:佛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