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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法院电话行骗 巧遇法官立露原形
作者:王亮  发布时间:2012-03-15 10:18:59 打印 字号: | |
  “您好,您有一张法院传票未领取,今天已是最后期限,请速到佛坪县人民法院领取。想知道详细案情,请按数字键转入人工服务……”

  “您好,贵处的案件纠纷我院已经做出裁定,请于两天内将执行款打入622848******账号,否则我院将就其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近日,佛坪法院接到群众反映,有犯罪分子利用声讯电话、邮政包裹、信件、快递、短信等形式,冒充法院或法庭,要求市民领取法院传票或直接给指定账户汇执行款等进行诈骗。以上便是其常用的两种诈骗方式。而这样的诈骗电话日前,竟然还打到了该院一法官的电话上,当该院法官详细询问案件性质、案由、主办法官时,犯罪分子马上现出原形,支支吾吾,挂了电话。当该院法官再次拨通这个电话时,显示的已经是空号。

  诉讼传票均为人工通知领取或直接送达,目前法院尚未开通录音电话通知应诉系统,法官如通过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传票,会详细告知办案法官姓名、原被告、案由、审判法庭等事项。广大市民接到通知领取传票的语音录制电话,均为诈骗电话,切勿提供身份信息或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如接到类似电话,要问清来电者的所属法院、经办庭室、承办法官、纠纷性质等信息。不要轻信不明来历的各种电话语音提示和手机短信,不轻易透露个人账户资料,不轻易回拨陌生电话。另外,在接受各类报警过程中,警方也不会要求当事人为保全财产免遭损失将个人资金转入所谓警方设置或指定的“安全账户”中。群众接到可疑电话可及时拨打法院电话或110咨询,以防上当受骗。  

  【法律知识小链接】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佛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