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务工跌入井中致伤残 司法联调为民保稳定
作者:程春 冯亮  发布时间:2012-03-01 16:30:33 打印 字号: | |
  2月28日晚9时许,在佛坪法院法官主持,佛坪县大河坝司法工作人员参与下,联手成功调解一起因提供劳务致害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既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移民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受害人李贵明受雇于中十冶集团公司佛坪县大河坝移民安置点,2011年12月21日下午4时,由于工地上的污水井没有盖井盖,致使其在施工过程中跌入井中,随后被雇主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肋骨骨折(7、8、9三根肋骨)和右侧创伤性胸膜炎。雇主提出给其10000元了断所有事务,并立即签订了协议。事后,受害人仍旧长时间卧床治疗,认为10000元也不够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相关费用,遂表示反悔,要求雇主增加赔偿费用,双方几经协商,无果而终,受害人家中老人及孩子全体出动,到项目部讨要说法。后双方一致请求司法部门给予主持调解。

  调解之前,工作人员了解到受害人家中贫困,上有三位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一女尚未初中毕业,经济来源以其打工为主,同时,核算了受害人遭受的损失,10000确实不足以支付其相关花费,此纠纷久拖不决,将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调解中,法官本着公正、公平、为民的原则,重点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当事人秉着互谅互让的态度自愿达成协议,雇主同意给受害人增加赔偿额,并当场履行了给付内容。(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佛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程春 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