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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失难确定 法官规劝促和解
作者:李 军  发布时间:2010-09-10 15:43:34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 9月9日,在佛坪法院民庭法官的劝说和引导下,一起难以认定损失的侵权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何凯自愿赔偿原告张荣财产损失2800元,并当庭履行,双方握手言和。

  张荣在外务工期间,何凯擅自将张荣房后自留地边栽植的杜仲树、枣皮树等经济林木砍伐。今年4月,张荣知情后找何凯论理,并通过村干部从中说和,但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协议。张荣起诉要求何凯赔偿损失9920元。审理中,对侵权事实,双方均无异议。但何凯坚决不同意张荣的赔偿请求。双方僵持不下,案件审理陷入僵局。张荣扬言,无论投入多大的诉讼成本,不讨个说法誓不罢休。

  考虑到原、被告是多年邻居,此前关系一直较好。为使案结事了,促使两家关系和谐,案件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的将原告的损失委托鉴定。而是对被告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批评,使被告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在法官的引导下,被告主动托双方的熟人、亲属从中说和,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在被告诚心感动下,原告做出了让步,双方遂达成上述和解协议。(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