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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不慎误入歧途 盗窃财物领受刑罚
作者:文旋峰  发布时间:2010-10-12 15:19:32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 本该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读书,却因认识了社会闲散人员结伙盗窃财物,如今身陷囹圄悔时已晚。9月29日上午,佛坪法院对一起在校学生团伙盗窃案进行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蔡强、黄林、吴章三年、一年半有期徒刑及单处罚金。

  黄林(16岁)、吴章(17岁)系佛坪中学在校学生,二人在经常上网的网吧认识了社会闲杂人员蔡强、蔡顺(在逃)。因无心上学,黄、吴二人终日旷课与蔡强、蔡顺一起在社会上游荡,二蔡也时时向其灌输金钱至上、及时行乐的腐朽思想。为筹集玩乐资金,四人经过商议决定对县城内各商店实施盗窃。2010年3月至5月,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四人疯狂作案,撬开县城内四家商店,将店内现金及高档香烟一扫而光,变卖后供自己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应该依法予以处罚,考虑到被告人黄林、吴章系未成年人且真心悔罪,依法可以对其适用缓刑及单处罚金,综合考虑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寄语】想想黄林、吴章,他们本应该和大多数”90后“一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读书,依偎在父母的怀里健康成长。却因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诱惑,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发生扭曲,一时误入歧途,身陷囹圄后悔不迭。作为家长和学校,如果平时多关心多教育,多向他们灌输正确的观念和思想,这样的悲剧难道是不能避免的吗?作为青少年,自身也应该多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抵制诱惑的能力,树立远大的报负,把心思用在读书学知识上,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才能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
来源:陕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陈辰